2007年5月16日 星期三

今天不談股票或投資

今天不談股票或投資,而是做時評。

電視話有千四人向影視娛樂審裁處投訴聖經內容涉及亂倫、不雅、暴力等。

我好希望中大學生報發聲明話這個事件不是有他們發起。

若是(明或暗)真的是他們發起,我會羞於曾為中大學生。

就算他們自己覺得情色版在中大學生報真的沒有錯,可否聆聽一下別人的意見,他們究竟覺唔覺亂倫及人獸交對於大多數人會覺得嘔心?

你們交的並不是Final Year Project或書院通識,你們的刊物是讓公眾取閱的,公眾有理由用他們的角度及道德觀來作出批評。

難道你們想將自己的刊物和聖經平排而論?

我來講你們的刊物和聖經的分別。

聖經是以神造世人(e.g. 創世記)、歷史(大部份舊約和新約)、寓言(啟示錄)、文學(詩篇讚訟神的章節)等來寫成的。用現今的道德觀去批評歷史書是錯誤的(歷史曾發生秦皇焚書坑儒、文化大革命等的錯誤)。

你們的刊物是現今寫成的,有理由用現今的價值觀去批判。

難道那些投訴人士因見到聖經講他們認為亂倫的地方而有性興奮?若有,請到中大Clinic睇精神科醫生。

退一萬步來說,即使中大學生報編委認為他們是探討現時存在的社會現象,那為何他們會把版面改為"情色"版。(恕小弟閱聖經不多,我從未看到聖經對亂倫和血腥暴力有繪形繪色的描寫。)

聲明一:本人和一些中大學生報老鬼(包括曾任總編輯或編委的)是"一般"朋友(雖然都有幾年沒有聯絡)

聲明二:本人曾和中大學生會幹事會、中大學生會代表會、中大學生會代表會屬會資源分配小組曾有過節,亦曾張貼大字報。

聲明三:本人並非基督徒。

聲明四:本人"上(屬會)莊"時亦曾有參與出版刊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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